一、项目名称
变更更正姓名(十八周岁以上)
二、审批方式
承诺件
三、审批性质
非行政许可
四、办理程序
受理→资料审核→审批→公正机关公证→送达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第十八条
六、申请材料
1、《姓名变更更正审批表》;
2、外勤民警调查材料;
3、申请人需提供材料(书面申请;原始户籍材料及其他有效证件;单位、学校、社区或村委会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
注:提交材料为纸质各一份
七、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现场踏勘
无。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咨询电话
2626903
十三、投诉电话
262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