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辽宁省司法厅现将《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1年11月10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邮寄到辽宁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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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草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