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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01-27 来源:朝阳市公安局点击:

    朝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坚强领导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法治政府创建中的作用,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派出机构28个。

    我局行政执法民警上岗执法前全部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在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两名民警一起执法,并配备单警执法记录仪,依托警综平台建立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管理系统,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类存储,并与执法办案、110接处警系统关联共享,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同步记录,有助于维护执法民警合法权益,提升执法的公平性与严肃性,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一)治安处罚情况  2021年,我局已办结行政案件总数为1299起,其中治安调解448起、终止调查案件50起。其中警告14人,罚款858人、行政拘留615人。

    三、行政执法自查自评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问题导向,评查与指导并重,坚持以评促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立足部门职能,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021年,我局开展了行政案件评查专项行动,共评查行政处罚结案案共1912件,对所有结案行政案件评查全覆盖。共发现121个问题,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占问题占比82.1%,未引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问题占比5%,未对行政相对人前科劣迹予以核实问题占比4.93%,涉案物品处置不规范问题占比1.25%,其他问题占比6.72%。

    四、查找执法问题,深刻剖析原因。

    1、执法理念还存在偏差。个别单位个别民警存在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和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随意等问题, “重处罚、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依然存在,与新的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差距较大。一些单位和民警不良的执法习惯和执法问题仍旧存在。

    2、执法能力还不够适应。部分新入警民警基本功不扎

    实,缺乏警情处置、案件办理、调处纠纷等执法基本技能和经验, 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先期处警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及时不到位、案件处理不适当、涉案财物处理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有些单位或民警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不严格执行裁量标准,未落实“一把尺子”要求。

    五、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针对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全县公安机关将在前一阶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从以下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我县公安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1、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围绕现场执法执勤、调查取证、定性处理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民警案件审核、执法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能力水平,推动提升全警政治素养、法治观念、专业能力、实战本领。同时增强释法说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让人民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督  不断优化完善“三清”(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机制,各级法制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审核监督,对行政案件的处理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一把尺子”,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行政案件的巡查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巡查考评工作,通报全县行政案件存在的执法问题,提高全县的行政执法水平。

    2022年,全县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整治行政执法顽瘴痼疾为着力点,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朝阳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