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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朝阳 | 网上租房的注意啦!辽宁朝阳这名男子专挑租客下手!
    时间:2022-07-12 来源:朝阳市公安局点击:


    不知悔改、重操旧业,男子“诈”心不死,“骗”隐又犯,前脚刚刚迈出监狱大门,便故技重施再行犯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悬剑”在首,遇贼心不死,便及时出鞘,绝不容许死灰复燃,势必将其绳之以法。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公安局大城子派出所在反诈大队和巡特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抓获了1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破获诈骗案件31起,涉案金额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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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11时许,大城子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梁先生报警,称其被人诈骗。在随后了解情况中民警得知,梁先生本想在网上租房,于是便发布了求租信息,随后便有一“房主”添加了他的微信,在确定租房意向后,梁先生按照对方的要求预先支付了300元定金和1200元租金,但他每次提出想要去看房时,对方却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反复几次后,梁先生意识到自己有可能被骗了,于是便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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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梁先生提供的线索,民警马上开展了侦查工作,与此同时,警方得知,与梁先生有相同遭遇的人竟然不在少数,辖区居民李先生此前也曾被相同的手段诈骗过。

    据了解,李先生当时在与骗子进行洽谈时,虽然表露了租房意向,但却并未听从骗子的蛊惑提前预付定金,于是民警以此入手,使用李先生的身份与骗子取得了联系。起初,骗子警觉性较高,对“李先生”突然间表现出的租房意图很是怀疑,经过几轮斗智斗勇后,最终骗子还是同意了与“李先生”线下见面看房,并现场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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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13时许,一辆出租车按照约定时间来到了交易地点,车上的乘客刚一露头,早就提前做好了准备的民警便涌出将其成功抓获。

    狡猾的狐狸露出了尾巴,最终难逃经验丰富的猎手。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交代了他今年6月份以来,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虚假租房信息,并以交定金和房租为由,实施诈骗31起、诈骗金额1.1万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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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曾因诈骗罪被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今年4月刚刚刑满释放,但他不知悔改,又‘重操旧业’干起了犯罪的勾当。” 办案民警对小编说道。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喀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深挖和追赃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