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持续净化城区交通环境,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出行环境,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城区范围内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整治时间
2023年4月17日(周一)起。
二、整治区域
双塔、龙城两区全域范围内。
三、整治重点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出现以下行为:
(一)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二)在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不按规定从人行横道、过街设施通过的;
(三)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四)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不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七)醉酒驾驶的;
(八)超速行驶的;
(九)扶身并行、追逐竞驶、曲折驾驶的;
(十)超越停止线停车、不按规定停放的;
(十一)未悬挂号牌、未戴安全头盔等其他有碍安全驾驶的。
四、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以上各类交通违法的,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给予从严从重处罚,对不文明行为在媒体予以曝光。
五、法律责任
对不服从人民警察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并积极配合。
六、上牌地点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