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法治公安建设目标,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法治政府创建中的标杆作用,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21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3个,执法人员共计755人。执法主体分别为朝阳市公安局、北塔公安分局、光明公安分局、前进公安分局、南塔公安分局、燕都新区公安分局、向阳公安分局、新华公安分局、公交分局、文保分局、凌保分局、出入境管理局、交管局。
我局行政执法民警上岗执法前全部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在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两名民警一起执法,并配备单警执法记录仪,依托警综平台建立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管理系统,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类存储,并与执法办案、110接处警系统关联共享,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同步记录,有助于维护执法民警合法权益,提升执法的公平性与严肃性,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1年,我局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包含交通违法处罚)总数为405564起,其中警告36972起、罚款368377起、行政拘留1203人、责令停产停业6起、暂扣许可证176起、吊销许可证26起、其他处罚6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372467起,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案件33097起,履行听证告知程序的行政案件3042起。
三、行政执法自查自评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问题导向,评查与指导并重,坚持以评促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立足部门职能,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021年,我局开展了“十三五”期间行政案件评查专项行动,共评查行政处罚结案案共2931件,对所有结案行政案件评查全覆盖(评查2016年234件,2017年534件,2018年551件,2019年763件,2020年849件)。评查殴打他人类案件889件,盗窃类案件350件,吸毒类案件323件,寻衅滋事类案件151件,故意损毁财物类案件134件,阻碍执行职务类案件125件,卖淫类案件114件,扰乱单位秩序类案件97件,故意伤害类案件92件,赌博类案件63件,诈骗类案件50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类案件46件,嫖娼类案件30件,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类案件25件,承修机动车不如实登记类案件24件,威胁人身安全类案件23件,侵犯隐私类案件21件,其他案件374件。
共发现431个问题,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占问题占比73.59%,未引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问题占比10.11%,未对行政相对人前科劣迹予以核实问题占比4.12%,涉案物品处置不规范问题占比2.91%,行政处罚前未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问题占比2.55%,其他问题占比6.72%。
四、查找执法问题,深刻剖析原因。
1、执法理念还存在偏差。个别基层民警“重处罚、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依然存在,与新的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差距较大。一些单位和民警不良的执法习惯和执法问题仍旧存在,个别单位个别民警存在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和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
2、执法能力还不够适应。部分新入警民警执法办案、
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比较薄弱,基本功不扎实,缺乏警情处置、案件办理、调处纠纷等执法基本技能和经验,主要表现为先期处警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及时不到位、案件处理不适当、涉案财物处理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有些单位或民警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不严格执行裁量标准,未落实“一把尺子”要求。
五、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在前一阶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深入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并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我市公安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强化对接处警、受案和案件办理情况的全程监督,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深度规范应用,牵引带动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机制转型升级,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2、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围绕现场执法执勤、调查取证、定性处理等方面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民警案件审核、执法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能力水平,推动提升全警政治素养、法治观念、专业能力、实战本领。同时增强释法说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让人民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督 不断优化完善“三清”(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机制,各级法制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审核监督,对行政案件的处理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一把尺子”,法制支队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行政案件的巡查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巡查考评工作,通报全市行政案件存在的执法问题,提高全市的行政执法水平。
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整治行政执法顽瘴痼疾为着力点,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朝阳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2日